撤銷不符合相關標準過度要求的車型需要跟隨達標車型發布的批次進行,不能單獨撤銷。
按照達標車型公示到公布20天時間計算(以往批次平均為20天左右),9月16日左右,在撤銷車型公示表中的車型將不能辦理營運證。(預感這批公示到公布的時間會加快,撤銷車型公示表中的車型還是盡快辦理吧!)
請大家一定要把車輛辦理營運證和車輛用合格證辦理上牌照兩個事分開來看。營運證是交通部管理,辦理牌照是工信部管理,不同國家部門管理,不同管理方式。
如上文所講,第24批將撤銷不符合相關標準過度要求的車型;反過來想,發布的車型也都是符合相關標準過度要求的車型。第24批發布的車型都需裝配雙預警等配置。
<p style="font-size:16px;color:#191919;font-family:" background-color:#ffffff;"="">綜上所述,第24批公示到公布的這段時間,是兩類車型辦理營運證的重要時間段。第一類:在《不符合相關標準過度要求予以撤銷公告的車型公示》表中的車型;第二類:實際車輛沒有裝配相關標準過度要求配置的車型。